联盟2023年团体标准草案第二次线上讨论会成功召开!

时间:2023-11-29

来源:低速无人驾驶编辑部

0

导语:《低速无人驾驶设备远程驾驶系统技术规范》即将发布。

11月24日下午,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2023年团体标准草案第二次线上讨论会”。联盟标委会专家代表以及标准参与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反馈了团体标准草案第一次线上讨论会修改意见的采纳结果,重点由长沙斐视科技有限公司和名商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具体修改内容作详细阐述。参会人员一致认同,并对二次审议稿提出完善建议。

据了解,为推动行业发展,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已发布《低速无人驾驶清扫车安全规范》《低速无人车移动底盘通用技术条件》两项团体标准。

联盟此次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由长沙斐视科技有限公司、名商科技有限公司、理工雷科智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纽恩驰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福龙马城服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智行未来车联网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起草,特斯联科技集团、 山东蓬翔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斯年智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声网科技有限公司参编。

经联盟标委会研究决定,该团体标准正式用名拟变更为《低速无人驾驶设备远程驾驶系统技术规范》,将于12月15日在观澜湖高尔夫球会·东莞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的“2023低速无人驾驶行业发展年会”上正式发布。

据悉,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目前还在同步推进由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牵头的《机场自动驾驶清扫车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拟定名),以及由福龙马城服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的《面向特定场景低速自动驾驶产品准入及运营规划》(拟定名)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意向参与单位可联系联盟标委会张女士咨询,联系方式:13427940994。

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和视频文件,版权均为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独家所有。如需转载请与0755-85260609联系。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综合服务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均来自互联网或业内投稿人士,版权属于原版权人。转载请保留稿件来源及作者,禁止擅自篡改,违者自负版权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注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公众号获取更多资讯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