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又一城市立法支持低速无人车上路

时间:2024-04-08

来源:低速无人驾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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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全国已有超50个城市出台自动驾驶试点示范政策。

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全媒体获悉,《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已经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杭州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性法规明确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具体流程的省会城市,也是全国首个为低速无人车立法的城市。

据了解,该《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建立监督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从低风险到高风险、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和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创新应用活动具体流程,具体包括管理机制、申请条件、审查流程、行为规范、监管要求和退出机制等六方面内容。

规定低速无人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通过地方性法规赋予低速无人车路权。率先探索商业化模式,明确在创新应用过程中向不特定对象收取费用的,应用主体应当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布有关计费规则。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提供良好的法规支撑。(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条例详情)

自动驾驶立法,各界热议已久

自动驾驶作为一项综合型高新技术,可以帮助缓解生产中的招工难、成本高、效率低、安全性缺乏等问题,帮助提高人们生活的便捷性、舒适性和幸福指数,特别是在物流运输、清扫保洁、安防巡检、接驳出行等场景的应用非常广泛。

自动驾驶车辆要上路,实现规模化、商业性落地应用,立法的支持尤为重要。虽然与德国、英国等欧洲发达国家比,我国自动驾驶立法相对落后,但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特别是两会期间。

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CEO李彦宏与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就提出加快自动驾驶立法的提案。其中,李彦宏提出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李书福则呼吁自动驾驶给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尽早进行立法的预案刻不容缓。

2018年3月全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有关加快自动驾驶立法的第6219号建议,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均表示要加快自动驾驶立法及监管。同时公安部还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变革提供发展空间和安全保障,并且积极打造道路测试环境,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则从标准化顶层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产品责任研究等方面开展相关立法及标准化工作。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建议,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尽快完善和落实智能汽车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他还建议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智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的落地执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在《关于以立法制度创新推动自动驾驶先导应用的提案》中指出,当前,自动驾驶相关数据保护缺乏监管,应对进一步完善自动驾驶领域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向大会提出《关于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的建议》,何小鹏表示,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加速发展和落地应用,与之相配合的体系化保障与支撑不完善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包括安全机制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和法律法规保障等。

在2024年的全国两会上,连玉明又一次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法〉立法进程的提案》。连玉明表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针对的是有人驾驶的传统汽车,自动驾驶汽车发展面临车辆不能入市、不能上牌、不能运营收费、车辆保险制度不完善、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无法认定、相关数据保护缺乏监 管等诸多法律问题。基于此,连玉明认为,加快《自动驾驶法》立法进程应当成为自动驾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

全国首部法规,开辟规模商用合法化路径

关于自动驾驶立法,有学者认为,自动驾驶车辆立法伊始步子不能迈得太大,因为在自动驾驶技术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情况下,立法完全放开是不现实的,但也不能让法律成为新技术发展的障碍。有学者认为,自动驾驶领域的立法主要涉及监管法、责任法与保险这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有学者提出自动驾驶相关立法首先需明确概念,同时要细化网络安全立法,还要坚持保障公众安全优于鼓励产业创新的原则。

据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了解,立法一般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管理类”,即直接为各类主体设定权利义务;另一类是“促进类”,即以提倡、激励、服务、引导以及对政府的考核评价作为核心价值。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并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深圳市在新兴产业领域的重要立法,也是中国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3年6月29日,上海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促进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据称是国内首次通过法律性文件规范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活动的制度尝试,旨在回应广大无人驾驶产业主体的迫切需求,加速无人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助力浦东新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正式施行,据称是全国第一部省级关于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地方性法规。《决定》属于“小切口”立法,共19条,主要包括明确高质量发展思路、引导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是除经济特区外全国首部省会城市的自动驾驶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低速无人车立法,所称智能网联车辆明确指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

目前看来,深圳、上海、江苏、杭州已在全国率先填补了自动驾驶地方立法的空白,为其他省市立法以及国家级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超50个城市出台自动驾驶试点示范政策。

同时,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全媒体注意到,随着低速无人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日趋成熟,专门针对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甚至更细分场景出台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在健全完善。

如今年3月,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的《青岛市低速无人驾驶车辆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将“低速无人驾驶车辆”明确写入文件名称。

有法学研究者表示,从长远来看,自动驾驶车辆立法应当朝着规范化、体系化的方向迈进。至于自动驾驶车辆的立法体系,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制度体系、自动驾驶车辆运营制度体系、自动驾驶车辆操作规则体系、自动驾驶车辆保险制度体系、隐私权保护和数据安全漏洞防范法律体系以及自动驾驶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体系等。每种规则或者法律体系均有不同的具体内容。

由低速无人驾驶产业联盟、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主编的《2023-2024年度中国低速无人驾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低速无人驾驶行业销售规模约85亿元,同比增长63%;各类低速无人车销售数量约24500台,同比增长22%。

新战略低速无人驾驶产业研究所预测,2025年中国低速无人驾驶产业总体销售规模将达160亿元,各类低速无人车销售数量或达3.4万台。伴随我国自动驾驶立法进程的加快,各个低速无人驾驶细分场景的发展趋势与机遇,可详见报告全文。

《2023-2024年度中国低速无人驾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出版日期】2024年4月

【售价】¥3600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

【咨询电话】1882345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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